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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工作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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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息烽县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部署,加强政府与法院的工作联动,建立多层次、经常性的互动交流良性沟通机制,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盘棋”,积极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息烽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工作方案》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一)公正高效保护市场主体权益提升执行合同质效。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充分尊重契约自由和意思自治,更好地发挥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司法机关的专业优势,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和司法保障,形成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效能叠加,推动建设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加快构建多元参与、协同联动的府院联动解纷工作平台体系,合力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创新开展执源治理,探索建立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凝聚执行合力,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力度,协作查找、处置财产线索,打击逃避执行、转移财产等行为,协力破解执行难题。府院联动要在服务高度、深度、精度、广度上持续发力,以效率、和谐、便利、法治为贵,让企业省心、暖心、舒心、安心,在“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中让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建立健全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审判的破产事务有效协调机制,促进政府与法院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协调配合、协同处置”的工作联动,推进企业破产处置,进一步完善企业市场化帮扶、救治和退出机制。按照政府主导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协作模式,统筹解决办理破产中涉及的产权瑕疵、资产处置、资金支持、逃废债惩处、信用修复、金融支持、变更注销及维护社会稳定等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配置,使具备挽救价值的企业尽快盘活重生,破产清算后的企业尽快市场出清。

三、《工作方案》的机制保障有哪些?

(一)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县政府成立府院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挥协调。府院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抓好总体部署、统筹协调、工作保障。各联动单位建立“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任务,亲自调度会议,明确专班专人,层层压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确保府院联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建立常态运行机制。针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大风险隐患,及其他需要及时研究协调处理的问题,由提出问题的单位提请召集专题协调会,协商制定具体化解方案,提高破解难题的针对性、时效性。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与司法机关的直接对接,开展日常联络和沟通协调,定期研商具体问题,推进工作落实。影响重大的企业破产案件,特别是破产重整案件,可在府院联动机制下设立专门处置企业破产案件的临时专班,由县法院和相关职能单位组成,以推进企业破产审判工作顺利开展。

(三)建立督导落实机制。府院联动机制协调会议对研究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制作会议备忘录或会议纪要,并抄送有关单位。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落实,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相关工作无缝对接、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将跟踪问效,对不负责、归口不办理导致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怎么落实《工作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联动单位要提高对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重要意义的认识,凝聚合力、精准有效协调化解发展中的现实问题、重大风险、突出矛盾,切实增进府院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确保工作实效。府院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对会议纪要及备忘录记载事项的跟踪落实,有关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报告府院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联动单位加强对府院联动机制创新实践的宣传报道,通过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和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全县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的做法和成效,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问题靠法的浓厚法治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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