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走进息烽 » 社会事业

息烽县司法局:法律援助暖民心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视力保护色:

“特别感谢你们,因为得到司法救助帮助我们家顺利渡过难关。”6月4日,刘某均代其弟刘某庆将一面印有“司法救助送温情 法援担当温民心”的锦旗送到息烽县法律援助中心案件承办人手中,向息烽县司法局对其弟弟给予的关心和帮助表示感谢。

去年4月,刘某庆因乘坐陈某某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在医院治疗20天,因刘某庆身患残疾,未成家立业,平时靠国家救助维持生活,无其他收入来源,且因交通事故受伤需二次手术,家庭无力负担后续费用。10月,刘某庆向息烽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息烽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指派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承办该案。2023年12月,息烽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陈某某赔偿刘某庆各项经济损失49571.44元。但履行期届满,陈某某未履行赔偿义务。

息烽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案件承办律师了解到刘某庆的实际情况后,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向贵阳市司法局汇报了刘某庆的情况。根据《贵州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七款的规定,刘某庆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今年3月,息烽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开展上门服务,帮助刘某庆现场办理了司法救助。5月31日,贵阳市司法局向刘某庆拨付司法救助金45000元。

近年来,息烽县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公共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法治的阳光和温暖。

“我们在人员类别和案件类别上做‘加法’,将更多人和事务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努力实现应援尽援。”息烽县法律援助中心案件承办人陈万江说,在办理程序上做“减法”,简化程序,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脱贫群众、农民工等特殊困难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审查,开展通绿色通道,及时受理及时指派办理。

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31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55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接待法律援助咨询249人次;为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提供法律帮助126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网站声明|网站年报

主管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 0851-87721549 主办单位:息烽县融媒体中心 0851-87723132   地址:息烽县坪上工业园区电商营运中心7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