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息烽人来说,保护乌江就是呵护自己的家园。
7月13日,记者跟随息烽县“十年禁渔”联合执法队,乘坐县海事执法艇由乌江顺江码头出发至流长大塘渡,开展乌江息烽水域“十年禁捕”执法巡查行动。一边听取执法人员介绍乌江保护案例,一边沉浸在“一江碧水向东流”的山水画卷里。
水清岸美的乌江峡
黔中千重山,悠悠万条水。乌江流域息烽段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水域面积有2.195万亩,水岸线长73公里,有码头、渡口20个,流经小寨坝、温泉、九庄、养龙司、流长、鹿窝等6个乡镇。息烽是全省乌江流域21个禁捕重点县之一。
媒体现场采访
部门巡逻执法
据了解,这次联合执法单位有息烽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地方海事处、县水务局和涉及乡镇,沿江巡逻查处违法捕捞行政、刑事案件,水上设施占用河道水域从事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客货船、渡口船进行违法捕捞及影响航道通行、自用船舶监督管理等。
近年来,息烽县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通过“线上+线下”宣传并举,利用电视、网站、微信、抖音等融媒体平台,在禁捕区域内制作永久性标牌、张贴公告、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十年禁渔”相关政策宣传及解读,让沿岸群众了解乌江生态保护势在必行。同时,制定下发了《息烽县加强乌江流域(息烽水域)十年禁渔长效管理工作方案》《息烽县人民政府关于乌江流域(息烽水域)全面禁捕的通告》《息烽县乡镇自用船舶、“三无”船舶专项整治方案》等政策性文件,建立完善退捕禁捕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县级领导+部门”包乡镇、乡镇包片、乡镇干部职工包村包组、村组干部包户包船的责任机制,按月调度、年底考核,层层压实责任。
宣传标语
“渔民们上了岸,如何能够稳得住、能致富,是落实禁捕令的关键。”息烽县农业技术开发服务中心主任彭秀丽介绍,息烽县对38户38人退捕上岸渔民进行排查摸底,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并建立工作台账。组织干部职工上门服务,面对面开展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政策宣传,为禁捕退捕渔民发放养老保险补贴等,通过加大政策扶持,使渔民上岸后能够找到一条就业增收之路。
如今,开展联合执法,已成为息烽对乌江生态保护的一种常态。今年6月5日,黄某某等13人以一人多杆、多钩等方式,在河道里进行非法捕捞野生鱼等水产品,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缴获作案工具,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并立案侦查。由于黄某等人捕获野生鱼量小,且认识悔改表现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息烽县检察院向公安机关提出检察建议,责令该13人每人提供资金500元购买身长15cm至20cm的10000余条鱼苗,投放到违法捕捞野生鱼的河流里进行生态修复,以此作为生态补偿。
执法人员在行动
禁渔期以来,息烽县共开展专项检查40余次,其中开展联合执法9次,共清理非法捕捞设施160余起,取缔处置“迷魂网”“地笼网”“抬网”、虾笼等1000余张,现场放生野生鱼虾800余公斤,对3艘“三无”船舶、船钓、筏钓改装附属物进行拆除及销毁,收缴不规范性休闲垂钓钓竿26根,责令清除店招、店牌5家(次),检查农(集)贸市场23个次,商超167家次,餐饮单位189家次,水产品经营户23家次,渔具店15家次。共查处非法捕捞案件23起24人。
打击非法垂钓
违钓者有偿投放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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