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2020.10.10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历史专题 » 拥军爱军专题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举措推进复员退伍军人养老保险工作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视力保护色:


为切实保障复原退伍军人切实利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落实相关惠军政策,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四举措全面开展复原退伍军人养老保险工作。

一是确保符合被征地农民身份参保条件的退伍军人知晓相关政策,为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伍军人按月发放退休养老金,截止2017年1季度共办理退伍军人养老金115人;

二是对2012年7月1日《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字〔2012〕547号)施行前退出现役且有原始服役依据的退伍军人,通过补缴方式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截止2017年1季度全县已办理参保缴费245人,累计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1553.49万元,已领取养老待遇244人;

三是分年度对我县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情况进行清理核实,截止2017年一季度,共办理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441人,转移金额967.42万元;

四是按照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意见》(筑府发﹝2014﹞40号文件规定,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且年满60周岁的退伍军人,军龄每满1年增发基础养老金10元。”截止2017年1季度,我县享受按军龄加发基础养老金共2542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网站声明|网站年报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