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息烽县2023年5月市级监督抽检中,检出我县息烽县严开斌火锅店使用的餐具(饭碗、勺子)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息烽县严开斌火锅店使用的餐具(饭碗、勺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6月1日,我局收到经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5月10日出具的检验报告(No:XBJ23520122690238162、No:XBJ23520122690238163)2份,检验结果显示:息烽县严开斌火锅店使用的餐具(饭碗、勺子)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控制措施。息烽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6月1日,将检验报告等相关文件送达给息烽县严开斌火锅店,现场检查时该批次餐具(饭碗、勺子)全部使用完毕。
(三)处罚信息。经查明,息烽县严开斌火锅店未按照要求对餐具(饭碗、勺子)进行清洗消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警告。
(四)从2023年5月10日至今,当事人使用的该批次餐具(饭碗、勺子)未接到投诉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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