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提升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水平,规范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和实物配租管理,开展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是稳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一项基本措施,是做好今年“六稳”、“六保”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因此,为切实抓好此项民生工程,我局结合实际,严格落实准入退出机制,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获得住房保障带来的实惠。
一是严把准入关。按照《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暂行办法》(筑府发〔2018〕19号)文件要求,实行“四审两公示”制度,申请住房补贴、实物配租须经村(社区)、乡镇(街道办)、县民政、县住建四级严格审核,乡镇或街道、县住房保障部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公示栏进行公示,确保准入条件审查过硬。截至2020年9月中旬,我县住房租赁补贴新增65户,实物配租新增139户。
二是严格退出机制。在开展此项工作中,严格对保障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对经抽查或举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按照《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暂行办法》(筑府发〔2018〕19号)文件要求进行退出机制管理,及时将其退出保障范围。截至2020年9月中旬,住房租赁补贴退出72户,实物配租退出344户。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监管。我县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实行专项资金专项管理,县财政局对补贴资金进行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上半年,我局共计发放租赁补贴198602.80元,涉及512户次131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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