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制度支撑,为农户、村集体发展添“活力”。结合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相关要求,已取得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的农户在自行持有和流转宅基地使用权两种不同情况下以及村集体持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住宅用地)使用权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具体办理流程均已明确。截至目前,已出台《息烽县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息烽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住宅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
二是强化产品创新,为农户、村集体发展加“动力”。积极引导县域各金融机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配套金融产品创新。针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开发的“兴村贷”金融产品上线运行以来,累计放款217户1952.09万元;针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住宅用地)使用权开发的“兴乡贷”金融产品上线运行后,已成功向石硐镇石硐村放款200万元。
三是强化信贷投放,为农户、村集体发展增“助力”。重点向农户、村集体宣传推介“兴村贷”“农发贷”“兴乡贷”等金融产品,全力办理抵押贷款,切实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截至目前,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累计完成219笔1978.99万元,其中流转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累计完成7笔13.6万元;村集体持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住宅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1笔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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