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土地坐落 | 申请人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 | 不动产权证号 | 使用权类型 | 变更后土地面积(㎡) | 变更后使用权类型 | 建筑面积(㎡) | 原购房金额(元) | 补缴标准(元/㎡) | 应补缴土地出让金金额(元) | 房屋竣工时间 | 备注 |
1 | 息烽县永阳街道下阳朗村西门湾组南山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1号楼2单元6层2-6-3号 | 杨辉江 | 住宅用地 | 11.06 | 黔(2023)息烽县不动产权第0007926号 | 划拨 | 11.06 | 出让 | 67.61 | 67500 | 8% | 5400 | 2015.2.10 | 1.国家林业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林计发〔2009〕135号) 2.贵阳市城乡规划局、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贵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我市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筑规通〔2010〕64号)文件标准计算补缴。 3.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以房屋竣工时间开始计算使用年限。 |
合计 | 11.06 | 11.06 | 67.61 | 5400.00 |
对以上公告的土地使用权类型变更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7月5日前到息烽县自然资源局举证复核,逾期我局将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息烽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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