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县各工业企业: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确保工业领域稳定有序,根据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工业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暨复工复产相关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企业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工业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暨复工复产相关工作方案
2020年1月28日
工业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暨复工复产相关工作方案
为做好各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结合节后复工复产安排,现就相关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效开展,成立工业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彭 顺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副组长:范云鹏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傅志霓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杨忠华 县大数据产业(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主任
查长文 县科学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办公室、工业发展科、民营经济科、煤炭监督管理科、大数据办公室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工业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研究、解决防疫工作的重大事项,组织开展行业的防疫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业企业开展防疫宣传检查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人员排查,摸清企业情况
各工业企业要对企业职工进行摸底排查,实施职工日跟踪制度,及时掌握职工动态,形成跟踪台账,填写《企业职工基本信息情况表》,特别做好外出返息人员统计及日常监测工作,及时将动态向领导小组报送。
(二)加强物资储备,保障防控供给
各企业要做好口罩、消毒液、测温枪等必要的防疫物资采购储备。必要时积极协调对接属地卫生健康和卫生防疫单位,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和供应。对防疫物资储备及废旧防护物资收储建立台账,严格做到防疫物资储备充足,废旧物资不造成二次污染。
(三)加强区域消毒,改善环境卫生
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好防疫消毒计划,定期对人员流动场所及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全面改善工作环境卫生。
(四)强化防控宣传,积极正向引导
各企业要加强正向宣传氛围营造,在单位醒目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标语,有条件的企业要在电子宣传牌进行滚动宣传,加强疫情防控知识普及。要关注官方信息,科学应对,不信谣、不传谣。
(五)处置突发事件,防止疫情扩散
如发现疑似人员或发生特殊情况后,各企业负责人要立即向属地政府、县应急专班(县应急值班电话085187721549)及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收到报告后,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并按要求逐级上报,及时组织力量开展防控工作,迅速控制疫情。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工业企业要加强疫情防控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建立防范机制,强化报告制度,加强部署,未雨绸缪,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确保措施到位。
(二)有序开展复工复产
为有效防控疫情传播,根据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社会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后县政府工作要求,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在建工业项目2020年2月9日前不得复工复产。2月9日后复工复产的企业,需书面提出复工复产申请,制定复工复产计划,拟定复工复产人员名单,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属地政府,经属地政府进行疫情防控排查,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强化部门联动
领导小组要加强与卫生健康、公安、应急、属地政府等单位和部门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加强联防联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配合卫健部门有效处置疫情,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贯彻落实执行。
(四)规范信息报送
各企业于2月2日前报送《企业职工基本信息情况表》,返息人员统计及日常监测情况实行日报告。如发现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要及时逐级报告,不得对外单独发布疫情信息。(联系人:邓光耀,联系电话:87721384<传真>,报表报送邮箱:2218360960@qq.com)。
附件:企业职工基本信息情况表
附件: | |||||||||||
企业职工基本信息情况表 | |||||||||||
序号 |
职工姓名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家庭地址(春节驻地) |
春节期间是否外出及外出地 |
外出时间(含起止时间及天数) |
体温 |
是否有咳嗽、胸闷等不适症状 |
是否与感染患者有接触行为 |
备注 |
填报企业: |
计划复产时间: |
填报人及填报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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