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贵安新区经发局,各相关企业:
为推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建设,加快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根据《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我委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贵州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
现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2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