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
二、强化预留管理。政府采购项目要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和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超过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得低于60%。截至2022年6月,全县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备案15次,其中将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资金1680.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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