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监管严执法,斩断违法交易链条。加大对辖区农贸市场的日常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卖鱼摊贩的进销货台账,要求经营者禁止购买、销售或加工来自长江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检查渔具店,实地查看经营资质是否齐全,检查店内经营的各类渔具、网具是否存在违规产品,询问渔具店经营者对“长江禁渔、打非断链”工作的知晓情况以及“电毒炸”工具、非法网具、禁用渔具等禁止销售的情况。截至目前,共检查水产经营户25家次,渔具店5家次,发现1起问题,已责令整改完毕。
二是压责任抓落实,强化行业规范约束。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周边餐饮经营单位的门牌、菜单等宣传载体上是否存在“大河鱼”“野生鱼”等为噱头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检查,督促其履行主体责任,严把食材原料关,加强索证索票管理,不得经营在禁捕水域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和“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相关菜品。截至目前,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68家次,立案查处一起以野生鱼为噱头虚假广告案件,罚没款0.006万元。
三是重宣传提意识,凝聚社会禁渔合力。坚持“执法+普法”双效融合,执法人员深入酒店、饭店发放十年禁渔倡议书等宣传资料,深入农贸市场向水产品经营户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积极开展长江禁渔政策宣传,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引导经营户守法经营,倡导广大消费者不参与非法捕捞、交易和食用长江鱼、野生鱼,形成全民“不捕、不卖、不买、不食”的共识。
四是严检查提质效,发挥联动联查效能。联合小寨坝镇、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多家单位在乌江流域息烽水域小寨坝段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巡查执法和水域环境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联合执法组对两岸垂钓点和船舶逐一进行检查,仔细查看是否存在非法捕捞、使用非法渔具以及涉渔“三无”船舶等情况,针对水域及周围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对“一人多杆”“爆炸钩”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对违规垂钓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收缴其违规渔具。同时,采取现场宣讲、口头告诫等方式,向垂钓人员、水域附近群众宣传禁渔期有关法规和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性,鼓励群众及时劝阻、制止和举报非法捕捞、违规垂钓等行为,营造全民参与禁捕的良好氛围,共同守护水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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