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21日,息烽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李丽同志带队对部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本次督查,按照《息烽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以下简称考核细则),督查组对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编办、直属机关工委、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县红十字会、县残联等12家公共机构贯彻落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干部职工对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掌握程度、宣传培训情况、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精准投放情况等方面进行重点督查。随机抽取干部职工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现场测试,发出并收回测试卷58份。
从督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单位均配备了必要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制定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方案,明确了专人负责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过干部职工会、专题会、干部职工群、单位公共区域屏幕等多种形式对干部职工及来访群众宣传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安排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县税务局制定了垃圾分类考评奖惩制度,建立了垃圾分类巡查台账;与物业公司签订节能、生活垃圾分管管理补充协议,落实物业服务人员相关垃圾分类职责,形成干部职工一次分类、物业人员二级分类的机制,确保生活垃圾精准分类;创建本单位垃圾分类电子知识测试卷,利用微信小程序“问卷星”,对干部职工进行知识测试,即便于对相关知识掌握进行统计分类,又节约了纸张,有效推进“绿公办公”。县司法局建立了“桶前值守”台账,结合绿丝带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巡查。县人民法院除经常在干部职工群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外,还利用大厅内大屏幕循环播放相关宣传视频,向广大干部职工及来访群众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提升了宣传氛围。县委编办实行垃圾二次分类制度,由干部职工开展一次分类,明确专人开展二次分类,对干部职工垃圾分类精准情况进行评价,并定期对分类垃圾进行精准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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