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事前备案指导。加强对全县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户)巡查力度,加强非备案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经营备案指导,深入全县开展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户)大走访,下达维修经营企业(户)告知书,告知备案流程、备案地点等备案事项。截至目前,累计指导26家符合要求的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户)完成了备案工作。
二是严格事中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我县机动车维修执法检查频率,强化过程监督管理,重点对企业消防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台账、各工种机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检查;同时,对企业危险废物储存、管理、转运流程、喷漆房使用情况等相应的防护措施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截至目前,累计出动30人次检查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户)32家次。
三是严格事后隐患整改。根据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按照“以督促改”的原则,督促企业认真抓好整改,确保各类问题整改落实。截至目前,累计发现涉及安全的问题4个,均已督促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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