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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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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0-2943363
  • 信息分类: 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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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息烽县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学前教育阶段有何资助?

    1.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的普惠性公民办学前机构内就读的低保家庭儿童、福利机构监护儿童,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儿童、残疾儿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儿童等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由家长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经幼儿园评审后,资助标准为500—800元/生·年。

     2.农村学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农村公民办幼儿园、学前班。补助标准为400元/生·学期,每天以“带量食谱”两餐一点为儿童营养科学供餐。

二、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有何资助?

(一)“两免一补”(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均享受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对象为城乡公办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重点补助对象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残疾人员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城乡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留守少年儿童、因病致贫家庭学生、因灾返贫家庭学生、父母双农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困难企业或下岗职工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单亲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父母无固定职业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复员退伍军人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等,对少数民族、移民地区经济困难家庭学生优先进行资助,每学年学生提出申请,学校组织评定,资助金分学期发放,寄宿生资助标准:小学标准1000元/生·年,初中标准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资助标准:小学标准500元/生·年,初中标准625元/生·年。按学期实施。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补助标准为400元/生·学期,科学制定每周菜谱,实施试点县至少制定6套以上菜谱轮换使用,每天至少“三菜一汤”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名制学生提供营养午餐。

三、中等职业学校有何资助?

(一)国家助学金:具有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籍或户籍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所有一、二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家住县城的县镇非农学生)。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按照一、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生的20%确定。资助标准2000元/生·年。

(二)国家免学费:在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包括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不分户籍,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资助标准2000元/生·年。

(三)贵州省扩大免学费:国家免学费政策范围以外的在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学生。资助标准2000元/生·年。

(四)教育精准扶贫:具有我省户籍全日制学历教育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一、二年级学生。资助标准专项助学金500元/生·学期、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生·年、免(补助)住宿费500元/生·年。

四、普通高中有何资助?

(一)国家助学金: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历教育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保障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获得资助。资助标准2000元/生.年。

(二)免学杂费: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资助标准按学校实际收费标准免除。

(三)民族乡贫困乡免学费:具有贵阳市民族乡和贫困乡(镇)户籍,同时具有贵阳市公办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含择校生)。资助标准按学校实际收费标准免除。

(四)教育精准扶贫: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我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资助标准专项助学金500元/生·学期、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生·年、免(补助)住宿费500元/生·年。

五、普通高校有何资助?

(一)国家奖学金: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的特别优秀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在高校进行评审,报省教育厅同意并报教育部批复后,将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一次性发放给学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在高校进行评审,报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批复后,将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一次性发放给学生。

(三)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向学校提出,各高校完成评审,公示,学校分学期进行发放。国家助学金分一、二、三档,其中:一档3500元/生·年,二档3000元/生·年,三档2500元/生·年。

(四)教育精准扶贫: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我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专项助学金500元/生·学期、免(补助)学费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3500元/生·年。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向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预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贷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区(市、县)学生资助中心办理,标准为不超过8000元/生·年。

(六)义务兵役资助:

1.服义务兵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标准不超过8000元/生·年。

2.直招士官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学生,入伍时对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标准为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确定,不超过8000元/生·年。

3.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学费资助,标准不超过8000元/生·年。

(七)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高校毕业生在非城区艰苦行业一线服务年满三年且不超过就业过渡期两年,可向原毕业高校申请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按照6000元/生·年实行补偿或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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