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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教通〔2023〕11号 息烽县教育局关于调整家庭教育教师宣讲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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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3-611741
  • 信息分类: 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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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息教通〔2023〕11号 息烽县教育局关于调整家庭教育教师宣讲团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引导广大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经营理念、内容、方法,以身作则传承好家风,切实担负起教育孩子的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现结合实际,特调整息烽县家庭教育教师宣讲团人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队及成员

领队:谢明佳(县教育局正科级督学)

副领队:夏明波(县教育局教育管理督导科负责人)

成员:龙玉兰(县教育局家庭教育专干)

周南艳(县教育局家庭教育教研员)

汪鲜琴(息烽县第一中学教师)

陈英(息烽县第一中学教师)

王英英(息烽县第一中学教师)

陆少伟(息烽县第一中学教师)

李娜(息烽县第二中学思教主任)

徐琪琳(息烽县第二中学工会主席)

刘恒(息烽县第二中学教师)

赵月朋(息烽县永靖中学教师)

陆凡英(息烽县永靖中学教师)

袁兴宇(息烽县黑神庙中学校长)

蒋开华(息烽县黑神庙中学教师)

马仲林(息烽县青山民族中学教师)

李建军(息烽县鹿窝九年制学校校长)

张珣(息烽县乌江复旦中学教师)

甘健(息烽县第一小学副校长)

蒲冬梅(息烽县第一小学副校长)

陈丽(息烽县第一小学教师)

钟志军(息烽县永靖小学师教主任)

陈才毅(息烽县永靖小学副校长)

金顺梅(息烽县永靖小学教师)

詹霞(息烽县小寨坝小学办公室主任)

唐遥(息烽县阳朗小学教导主任)

向晓丽(息烽县实验幼儿园副园长)

张著芳(息烽县实验幼儿园教师)

吴东燕(息烽县实验幼儿园第一分园保教助理)

谢凡梅(息烽县实验幼儿园第一分园教师)

郑章艳(息烽县永靖镇中心幼儿园后勤主任) 

陈娥(息烽县永靖镇中心幼儿园保教助理)

陈小丽(息烽县实验幼儿园第三分园保教主任)

李卓熙(息烽县实验幼儿园第三分园办公室主任)

赵悦(息烽县团圆小区幼儿园保教主任)

龙明进(息烽县养龙司镇中心幼儿园教研组长)

陈婷(息烽县九庄镇中心幼儿园教师)

吴美(息烽县西山镇中心幼儿园园长)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学校、宣讲团各成员要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宣讲工作,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增强家长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转变家长教育观念培养科学育儿观。

(二)强化学习宣传。家庭教育宣讲团成员要加强学习,精心准备宣讲内容,并按要求参加宣讲活动,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和方法,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学校要支持家庭教育宣讲工作,当家庭教育宣讲师团成员宣讲活动与本校工作任务有冲突时,请学校给予积极协调。宣讲团成员在参加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按相关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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