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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息烽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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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5-07879
  • 信息分类: 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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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息烽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息烽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

息烽县中等职业学校、息烽县特殊教育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

《息烽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试行)》(2024修订)经局党委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4年12月27日 

息烽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试行)

为了构建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新机制,发挥评价的导向、诊断、激励功能和作用,推进我县教育教学评价改革,革新教育教学理念,深化实施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意见的通知》(黔教基发〔2011〕335号)、《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实施〈贵阳市中小学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筑教发〔2011〕53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常规基本要求〉的通知》(黔教函〔2022〕15号)、《息烽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息烽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息教发〔2024〕20号)及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与意义

1.通过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整体把握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状况,为教育行政决策提供依据,为教育督导、教育科研和教师培训等部门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2.通过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使学校了解本校教育教学质量在全县学校所处的水平位置、各项指标达成度、存在共性问题以及个性问题,为学校改进教育教学管理提供依据。

3.通过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使教师获取大数据,发挥评价的导向、诊断、激励功能,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改进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通过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使学生明确自己在课程标准和评价标准的达成度,学科或知识点存在的优势与短板,明确努力的方向,改进学习习惯或方式,寻找提高学业质量的增长点。

二、评价指标

(一)过程评价

从各中小学教学管理的教育科研、常规管理、质量管理、师资培养等方面,根据《息烽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息烽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息教发〔2024〕20号)进行考核评价。学前教育过程评价单独考核,不参与结果评价。以本学年到各校开展的过程性检查、视导结果等为依据,不专门组织考核。

(二)结果评价

1.入出口发展分。跟踪同一届学生的入出口成绩进行综合评价,以入口成绩(小学为四年级第一学期期末监测数据,初中为六年级质量监测数据,高中为中考成绩)为学业水平基础分,以出口成绩(小学六年级质量监测数据,初中为九年级中考数据,高中为高考成绩)为学业水平完成分,计算出各中小学学业水平入出口发展分。

2.抽测年级发展分。每学年随机抽测一个非毕业年级(小学在三至五年级中随机抽取,高中不抽测)进行发展分评价,以被抽测年级同一学年上学期期末监测数据为基础,再以第二学期期末监测数据计算发展分。

3.毕业生学业水平评价。每年根据全县中小学的实际,根据升学率及学生巩固率等进行评价。

以上评价要素根据不同学段的特点分别进行设定,具体见各学段评价计算办法。

三、参数和算法

(一)过程评价计算办法(满分20分)

过程评价主要围绕提升教学质量相关的必要工作进行实地考核,按每学期常规视导次数进行评分,根据《息烽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息烽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息教发〔2024〕20号)进行考核评价。

(二)结果评价参数及算法(满分80分)

息烽县中等职业学校、息烽县特殊学校和全县幼儿园不参与结果评价,高中阶段学校若在市级拿到统一成绩,则参与计算,否则不参与结果评价,不参与结果评价的学段教学质量评价以过程评价结果作为最终评价成绩。学前教育的教学质量根据《息烽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息烽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息教发〔2024〕20号)进行评价,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按如下算法计算。

1.小学教学质量评价

小学阶段教学质量评价按“3+1”模式分块计算,分别为监测评价及发展基础分、教学质量评价发展分、毕业生学业水平评价分,另独立设置加分项20分。计算办法及分值如下:

(1)监测评价及发展基础分(30分)

随机抽取本届学生的三或四年级的第一学期期末监测数据作为依据,将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将总分按20%、25%、30%、20%、5%的比例分为A、B、C、D、E五档,分别统计各校学生进入全县A档学生数(a1)、B档学生数(b1)、C档学生数(c1)、D档学生数(d1)、E档学生数(e1),A、B、C、D、E各档人数分别乘系数9、8、7、6、4然后求和,所得数除以该校该年级学生总数(N1),再加上各计分学科总分的标准分之和的平均数,计算公式如下:

基础分30分赋分方法:用S1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依次递减1分。

S1的值又作为下一项的入口数据参与后续计算。

注:Z为标准分(下同)。Z的计算按标准分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即,X为该生得分,为全县平均分,为全县标准差,全体学生的标准分之和求出总标准分。

(2)小学毕业班教学质量评价发展分(40分)

将本届六年级监测成绩用上述计算S1的方法计算得出S2,再以S2-S1得分依次排名,最高分计40分,按名次依次递减2分。

(3)小学毕业生学业水平评价分(10分)

以各学校当届六年级质量监测全科合格(当次参考学科各科得分都在60%以上)人数除以本校该年级总人数(以教育科提供报表数为准)计算全科合格率,再乘以10,即得出毕业水平评价分数。

(4)卓越学生奖(加分项,20分)

本项独立于以上评价之外,作为加分项设置,旨在调动各校培养优秀学生的积极性,营造全县小学教学质量整体提升和高端生培养并举的局面。①依据当届六年级质量监测数据,县教培中心统计出总分全县前1000名学生的总人数及各校人数,用此类学生数除以本校学生数计算出占比,并以此比例乘以14分得该子项加分值;②全县前200名学生中,升入本区域初中就读的,用上述方式计算出比例,再乘以5,得该子项得分;③若此类学生为贵阳市前100名的,每生加1分。封顶20分。

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最后得分=以上4项得分之和×参考率(六年级参考学生数除以六年级报表人数)

说明:1.特殊学生或转出转进提供证件证书正常加或减

2.以上各项分值计算后若有超出子项总分的情况,则最高分记满分,其余按比例折算,最低分若为负分,则按0分记;各项得分之和为结果评价总得分,若出现总得分超出80的学校,则以最高分计80分,其余按比例折算;折算后的分数加过程评价考核得分得教学质量考核总分。

2.初中教学质量评价

(1)初中入出口发展分(30分),计算办法如下:

以每届初中毕业生的中考数据和该届学生的六年级质量监测数据为依据,分别计算出初中学业水平完成分(S2)和初中学业水平基础分(S1),最后以S2减S1求出初中入出口发展分(S)。

以学校为单位,分别计算初中学业水平基础分(S1)。以全县小学毕业监测总分成绩为准由高到低排序,并将总分按20%、25%、30%、20%、5%的比例分为A、B、C、D、E五档,分别统计各校学生进入全县A档学生数(a1)、B档学生数(b1)、C档学生数(c1)、D档学生数(d1)、E档学生数(e1)(无小学毕业成绩的学生当作D档),A、B、C、D、E各档人数分别乘系数9、8、7、6、4然后求和,所得数除以该校该年级学生总数(N1),再加上各计分学科总分的标准分之和,计算公式如下:

将本届中考监测成绩用上述计算S1的方法计算得出S2,再以S2-S1的得数依次排序,最的高记30分,其余依次递减2分,即得该校入出口发展分。

注:Z为标准分(下同)。Z的计算按标准分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即,X为该生得分,为全县平均分,为全县标准差,全体学生的标准分之和求出总标准分。

(2)随机抽测年级完成分(20分),计算办法如下:

每学年评价开始前,县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组织召开教学质量评价通气会,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抽出当年参与评价的年级(非毕业年级)。按初中入出口发展分计算办法,以该年级上学期期末监测数据为入口,以第二学期监测数据为出口,用(1)的计算办法算出该年级的完成数据并进行排序,最高的记20分,其余依次递减1分。

(3)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评价(30分),本项考虑两方面因素,一是升学,二是参考。

以本区域当届高中的招生总数及该届学生六年级质量监测数据为依据,根据各初中学校七年级入口数据,按当届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的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数分类核定各校基础数据(根据当年高中招生计划数动态调整),再按中考数据各批次上线人数除以前述基础数据计算上线率;分别乘以15分、10分、5分,再求和计入升学得分。

升学得分的80%直接计算,另20%再以九年级报表数及中考实际参考学生数为依据计算参考率,用参考率乘以上述升学得分的20%得参考得分;参考率低于75%的,参考得分计0分。

毕业水平评价分=(第一批上线率×15+第二批次上线率×10+第三批次上线率×5)×80%+(第一批上线率×15+第二批次上线率×10+第三批次上线率×5)×20%×参考率;若出现超出30分的情况,则按比例折算。

(4)卓越学生奖(加分项)。本项指标独立于以上指标之外,作为加分项设置。①依据当届中考数据,县教培中心统计出当届中考总分全县前600名学生的总人数,再对各学校前600名学生总人数的多少进行排序,学校总人数第1名至第12名分别计12分、11分……1分。②全县前100名学生中,升入本区域高中就读的,第1至第10名再计5分/生,第11名至第30名再计4分/生,第31至第60名再计3分/生,第61至第100名再计1分/生;③若此类学生同时为贵阳市前100名的,每生加20分,“三县一市”前10名的,每生再加2分。

以上加分在该校的教学质量考核总分(折算前)中进行加分,封顶30分。

各项得分之和为结果评价总得分,出现总得分超出80的学校,计80分;此分数加过程评价考核得分即教学质量考核总分。

3.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

(1)普通高中入出口发展分计算办法

以每届高中毕业生的高考成绩和该届学生的中考成绩为基础,分别计算出高中学业水平完成分(S2)和高中学业水平基础分(S1),最后以S2减S1求出高中入出口发展分(S)。

以学校为单位,分别计算高中学业水平基础分(S1)。以全县该届高中毕业生高一入学中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将总分按20%、25%、30%、20%、5%的比例分为A、B、C、D、E五档,分别统计各校学生进入全县A档学生数(a1)、B档学生数(b1)、C档学生数(c1)、D档学生数(d1)、E档学生数(e1)(无中考成绩的学生当作D档),A、B、C、D、E各档人数分别乘系数9、8、7、6、4然后求和,所得数除以该校该年级学生总数(N1)再乘以10,再加上各计分学科T标准分(T1=70+15Z)之和,计算公式如下:

将本届高考成绩用上述计算S1的方法计算得出S2,再以S2-S1的得数依次排序,最的高记30分,其余依次递减2分,即得该校入出口发展分S。具体计算公式参照初中评价办法。

(2)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评价(加分项)

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评价考核是独立于发展分(S)之外的加分项,旨在调动各校培养优秀学生的积极性,营造全县高中整体提升和高端生培养并举的局面。本项考核分两个方面:

本科上线指标奖。以市教育局基教处下达的“出入口”预测指标为依据,划定各校本科上线指标,每超额完成1人在该校的教学质量考核总分(折算前)中加0.5分,封顶10分。

卓越学生奖。本项指标仅考核全省前4000名以上学生的绝对人数,不参考入口分,不设置入口指标。按全省前4000名以上学生绝对人数按2分/生在该校的教学质量考核总分(折算前)中进行加分,上不封顶。

若当届无法拿到上级统一的高考成绩,则不单独进行本结果性评价,仅用过程性评价折算后作为教学质量评价依据。

四、结果运用

(一)诊断

根据统计数据,分析诊断学校质量管理、课堂教学、学生学习等方面的教学现状和存在问题,通过教学研讨活动、互助交流或日常探讨,挖掘数据背后的教育教学故事,寻找造成异常数据背后的原因,从主客观两方面寻找问题,重视客观因素,查找共性问题,突出主观因素,查找个性问题。县教育局通过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诊断学校教育教学状况,学校要通过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诊断教师教学状况,教师要通过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诊断学生个体学习状况,层层落实、层层深入。

(二)改进

县教育局每年定期召开全县教育教学质量工作会议,县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心每学期利用监测数据分学科、分年段召开教学质量分析会,提炼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挖掘质量增长点、提出改进策略;县教育局或教培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对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或下降明显的学校进行个别调研指导。各学校除了召开相应的教育教学质量分析会,还要组织基于实证的教育科研活动,挖掘数据背后的故事,突出“学为中心”,做好经验提炼和教训整改,改进“教”“学”“研”“训”“管”“评”,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评价

1.学校对教师进行学科教学质量考核,主要考核学期教学成绩情况,做好教师学期教学考核等次的评定工作,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评职、晋级、评先选优的得要依据。

2.县教育局将中考和小学四、六年级监测数据的教育教学质量发展分(S)作为学校目标奖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将作为校长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3.本考核结果,根据《息烽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息烽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息教发〔2024〕20号),按比例折算后计入年终目标考核。

4.设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奖。初中、小学根据考核结果按30%、40%、30%的比例设置一、二、三等奖,作为学校教师参评职称的依据。

5.学校或个人在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工作流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被查实的,一律给予严肃处理,取消该校当年的目标奖,还要给予通报批评。

本方案解释权归息烽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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