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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府议复〔2017〕3号 九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第2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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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0-2953513
  • 信息分类: 代表建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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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九府议复〔2017〕3号 九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第21号建议的答复

谭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后陇村鹿九公路路灯安装》的建议已获悉。感谢您对我镇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因您所提的在你村安装路灯的建议所需费用较高,而我镇属纯农业乡镇,没有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农村路灯安装,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我镇将以项目为抓手,整合“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资金,逐步解决各村照明,方便群众出行。

感谢您对我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问题的关注,恳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17年7月20日

(联系人:文孝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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