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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司议复〔2017〕3号 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6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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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息司议复〔2017〕3号 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6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赵立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农村普法工作》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普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息烽县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切实推进全县普法工作纵深开展,2016年,我县专门成立了息烽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近年来,县在开展普法工作中,针对农村部分群众法治观念淡薄,信访不信法的现象,我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农村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一、切实将农村普法列入“七五”普法规划

一是将农村村民列入重点普法对象之一。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城乡居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农村村民法律意识。二是将涉及农村普法的内容列入责任清单,确保农村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中央、省相继下发了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目前,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草拟了息烽县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实施意见;将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拟定了普法责任清单,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各级各部门普法任务,对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普法工作的形式、时间、步骤等任务进行了明确;目前正按程序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审定印发。三是将农村普法教育列入每年相关目标考核内容。近年来,在每年的依法治县、法治宣传教育、“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工作中,都将农村普法工作列入主要内容,并将相关内容进行细化、量化,以确保农村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以“法律六进”为载体,认真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每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下,县宣传部、县卫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司法局等单位都要组织开展送政策、法律、健康知识等“送法下乡”活动,以加强对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二是切实开展“送法进村”活动。近年来,县司法局、各乡镇及县直相关部门结合单位实际积极开展“送法进村”活动。2016年2月2日,县司法局在永靖镇立碑村组织开展“送法进村”法治宣传活动,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安排执业律师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方式进行。2017年5月25日息烽储蓄银行联合九庄支行于到九庄镇新街村开展了“送法进村”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了《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和打击传销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2017年7月12日,青山乡组织人员在青山村青山组开展“送法进村”活动。三是努力开展“进村入户”法治宣传活动。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乡镇为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到户,组织人员到各村发放资料、开展问题解答等方式进行“入户”宣传。

近年来,在农村的法治宣传活动中,全县共组织大型“送法下乡”活动4次,开展“送法进村”村活动80多次,共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息烽县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法治宣传资料》《如何防范和识别非法集资》以及“禁毒”“反邪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资料30000份,面对面为群众耐心解答土地纠纷、财产纠纷和房屋拆迁等问题500多人次,开展专题法治讲座13次,开展“入户”法治宣传1000多次,受教育群众达20000多人。

三、强化培训,提升村民法律素质

一是强化对村干部的法治培训。近年来,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司法局每年都要对村干部进行专门的法律方面培训,以提高村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有关农村常见土地、林地纠纷的法律知识及典型案例分析,以案释法。通过培训,使广大基层一线干部受到贴近自身实际的法治教育,为美丽乡村建设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二是强化基层调解组织人员的培训。为提高基层调解组织解决问题的能力,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县民政局每年都要联合对全县调委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的培训。三是到村寨对村民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2016年7月12日,由司法局牵头,组织贵州慰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陶煜到息烽县小寨坝田兴村开展法治宣讲活动。陶煜律师结合自己代理的案件,以案释法,向与会人员讲解了婚姻家庭、工伤、交通事故等与村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积极引导村民们树立法治意识。

2016年来,由县相关部门组织的法治培训共9次,乡镇组织的培训达30多次,培训人员近1000余人,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村干部及村民的法律素质。

四、加强“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建设,为基层组织和广大村(居)民提供公益、便捷、普惠的法律服务

一是全面启动“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体系。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强化基层,各方联动”的工作思路,加强统筹协调,强力推进,完成了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建成了174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落实了办公场所,配置了办公设备,实行了制度上墙,公示了顾问信息等。2016年6月6日,174个村(居)与8家律师事务所、3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分别签订《村(居)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限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共配置73名法律服务执业人员分别担任174个村(居)常年法律顾问。7月1日,73名村(居)法律顾问同步入驻174个村(居),正式启动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二是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难题。73名法律顾问坚持每月到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座班开展工作不少于一次,平时保持电话畅通,随时接受村(居)民法律咨询,及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共提供法律咨询10348人/次、提供法律意见782条。通过法律顾问的引导,广大村(居)民维权意识增强了,懂得依法维权。三是指导修订村规民约,保证其合法性。法律顾问积极向村(居)提供相关法律建议,着力指导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共修改完善村规民约97件,保证了村规民约的全面性、合法性。帮助基层组织审查各类合同(协议)126份。四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提升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到目前为止,法律顾问进村开展法治宣传231次,举办法制讲座98场。春节期间,以乡(镇、社区)为单位,组织村(居)法律顾问集中开展“返乡农民工法律行,家乡律师为您服务”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共11场次。根据群众的不同需求宣讲法律,让群众轻松学法,乐于学法,提高了普法的针对性、适用性、灵活性。五是及时调解矛盾纠纷,降低信访压力。法律顾问共参与化解矛盾纠纷362件,调解成功率100%。直接指导处置群体性敏感事件17次320人(其中: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件36人,防群体性上访事件14件284人)。村(居)法律顾问主动参与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分别从法、理、情三个方面着手,深入剖析、以案释法、讲解说理、化解矛盾,息访罢诉,将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将部分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大大降低了信访维稳压力,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

五、启动“以案释法律师行”活动,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2016年6月份启动了“以案释法律师行”法治宣讲活动,实行“菜单”式服务。先由各乡镇(社区)提供需要进行培训和宣讲的课题,开出“菜单”。再由司法局将相关“菜单”委派给各律师进行认领“备菜”。最后由司法局制作统一课程表,统筹安排相关律师一对一到乡镇(社区)开展法治培训。截至目前,息烽县司法局“以案释法律师行”已到10个乡镇1个社区开展法治宣讲活动16场,宣讲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治安管理法》和人民调解、土地、林地纠纷调解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知识,宣讲对象包括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干部职工、村支两委、专职调解员、警务助理等共2000余人。 法治宣传实行“菜单”式服务,更有针对性,实现了“要我学”向“我要学”的转变,大大增加了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学习用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增强了法治宣传效果。

六、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为抓手,着力推进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纵深发展

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创建村在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的指导下,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村支两委会议、党员代表大会、农村广播、法律图书角、远程教育网络、宣传栏、道德讲堂等载体,组织开展以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认真开展“法律明白人”的培训工作。在对“法律明白人”的培训工作中,各乡镇和各“民主法治示范”采取上下联合等方式,按照每个村民小组中培养3—5名“法律明白人”或每30个居民中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的要求,努力开展相关培训活动。三是积极开展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活动。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为抓手,在认真落实创建标准规定任务的同时,积极探索,努力创新,着力打造“法治文化广场”“法治一条街”“法治文化墙”等法治文化阵地。去年我县永靖镇立碑村、小寨坝镇红岩村和潮水村、西山镇小堡村、养龙司镇灯塔村获得“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并授牌。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注:“主动公开”

息烽县司法局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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