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光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集中涉农资金,重点扶持生态品牌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农产品品牌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结合实际,一是市农委相继制定印发了贵阳市“十三五”期间“三品一标”、名牌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企业(基地)认证评定补助等方案。我县也对2016年度“三品一标”成功认证、无公害复查换证企业补助合计资金10.6万元进行汇总,已将补助表及相关资料已上报市农委。二是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息烽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施方案》,县农业局印发了《息烽县都市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了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树立了农产品品牌意识。三是积极开展农业品牌建设工作,已组织经营主体参加了市农委2017年度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培训31人(次)。组织开展2017年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申报工作,根据要求,申报虫茶、葡萄、贡米、猕猴桃和吊瓜5个名特优新农产品,申报资料已上报市农委。四是深度挖掘、保护、培育和开发我县名特优新农产品资源,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建设,切实发挥品牌农产品引领作用,形成了红岩葡萄、九庄吊瓜、西山贡米等具有代表性的品牌农产品。
下一步,我县将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动区域品牌建设。一是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持每月巡查和季度巡查制度,建立和完善经营主体生产档案,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建立和完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会制度、巡查制度、信息反馈及督查制度,确保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全面落实农业经营主体“红黑榜”制度,明确经营主体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三是加大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力度,进一步提高“三品一标”覆盖率,加大“三品一标”证后监管力度。四是加大农产品标准体系、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品牌建设。五是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在主要种植农产品生产基地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试点工作的同时,逐步向全县所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实现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六是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在进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等流通环节时要查验有效证明,方可入市销售,用严格的市场准入倒逼农产品产地准出。
注:主动公开
2017年8月9日
(联系人:廖德平;联系电话:8772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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