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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交议复〔2018〕4号 息烽县交通运输局 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第4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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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0-2953619
  • 信息分类: 代表建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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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息交议复〔2018〕4号 息烽县交通运输局 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第42号建议的答复

蔡绍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复渝黔铁路建设时损坏养龙司镇内村级公路》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养龙司镇境内渝黔铁路建设占用并损坏的村级公路由养龙司镇人民政府协调高铁施工单位共同来决定修复工作,而我局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我局将会同高铁指挥部协助养龙司镇人民政府和高铁施工单位对未修复的乡村公路进行修复技术指导和监督。

渝黔铁路建设施工时,县渝黔铁路指挥部收有部分乡村公路修复保证金。渝黔铁路开工建设以来,对我县部分农村公路造成了较大的损坏,严重影响群众生活及出行,我局多次会同县高铁指挥部督促高铁涉路施工单位对受损公路进行保畅性维修,并要求对受损公路进行修复还建。您所提出的养龙司镇坪山村、龙门村、新桥村共涉及受损乡村公路5条21.222公里。具体如下:养龙司至坪山公路(乡道)受损路段5.5公里、江土至乌江公路(乡道)受损路段7.885公里、江土至乌江公路(村道)受损路段3.982公里、干溪至董家坪公路(村道)受损路段0.8公里、云上至新寨公路(村道)受损路段3.555公里。

经调查,养龙司至坪山公路(乡道)已于2015年完成了修复、干溪至董家坪公路(村道)已于2017年完成了修复,江土至乌江公路(乡道)、江土至乌江公路(村道)、云上至新寨公路(村道)等3条路仍未得到修复,我局将协调养龙司镇人民政府督促渝黔铁路施工单位对未修复的公路进行修复。

注:主动公开。

2018年6月4日

(联系人:李发奎;联系电话:0851-8772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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