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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交议复〔2018〕6号 息烽县交通运输局 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第4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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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0-2953621
  • 信息分类: 代表建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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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息交议复〔2018〕6号 息烽县交通运输局 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第44号建议的答复

曹国霞、罗兴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茅荆公路管护》的建议已收悉,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茅荆公路于2017年由我局通过建养一体化项目进行了改造,在修复期间我局多次对马尔河码头、永安码头及相关运输企业、驾驶员进行了宣传和告诫,要求企业及驾驶员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装载,严禁非法改装及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各企业、驾驶员主动签订了《息烽县非法改装超限超载治理承诺书》,从源头上对非法改装及超限超载车辆进行严格管控。

2018年4月,我局再次对两家码头企业负责人及运输企业负责人等进行了约谈,同时在肖家湾至荆江公路安装了限高架,杜绝任何超限车辆驶入该公路。2018年5月,我局接到群众举报该路段仍有部分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路政、运政执法人员设立治超卡点,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对进出公路的非法改装及超限超载车辆进行严格管控,治理期间没有一辆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肖家湾至荆江公路将作为今后我局治超工作的重点路段,在继续加大对码头、运输企业及驾驶员宣传、告诫、查处力度的同时,结合公路信息化管理,对该路段安装道路交通安全监控系统,通过信息化数据实现对非法改装及超限超载车辆上路情况的监管,一经发现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确保公路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

注:主动公开。

2018年6月4日

(联系人:李发奎;联系电话:0851-8772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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