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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镇人民政府 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第69号 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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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0-2953665
  • 信息分类: 代表建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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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温泉镇人民政府 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第69号 建议的答复

吴厚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拆除温泉镇光荣村光腊坝烟叶站》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镇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90年代,国家大力的实施烤烟种植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为了方便农户就近销售烟叶,烟草公司在光荣村光腊坝选址建设烤烟收购房。由于烤烟产能过剩,国家实施有计划的控制烟叶生产,造成了光腊坝烤烟收购房闲置至今日,且存在破烂现象。该烤烟收购房属国有企业固定资产,需要拆除或转让必须通过省总公司研究决定,任何部门不能随意拆除(含烟草公司下属部门)。我镇积极与县烟草公司联系,公司也在积极的协调此事,但未得到省烟草总公司的指示。

注:主动公开。

(联系人:何跃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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