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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第3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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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4-1189866
  • 信息分类: 代表建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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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息烽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第35号建议的答复

唐德坤、王贵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从安马村引水到新萝村》的建议收悉,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单位接到建议提案后,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于4月11日召开会议专题调度办理工作,并多次与代表委员沟通请示建议提案办理要求建议,进一步明确了代表委员意图。通过实地踏勘调研建议提案情况,有计划的推进办理工作。

经核实,你们提出的建议已用民宗资金70万元实施的安马、新萝村引水项目落实,目前已投入使用。

感谢你们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慎始如终做好工作。

注:公开发布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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