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红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和资金向九庄镇倾斜》的建议收悉。我单位自收到您提案建议后,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明确由分管韩思权同志牵头,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项目科具体承办,并于4月8日、6月7日和7月2日与您进行了沟通,进一步明确了您的意图,感谢您对我县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息烽县2024年,截至目前批复投入九庄镇财政衔接资金601.0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22.73万元、省级资金54万元、市级资金214.46万元、县级资金9.84万元。省级资金100%全部投入九庄镇用于项目实施。并且后期将根据九庄镇上报的项目库项目,继续加大对九庄镇财政衔接资金倾斜力度,一直持续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过渡期结束,在过渡期结束后将根据上级资金使用调整情况对九庄镇资金投入进行研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
注:“主动公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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