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 代表建议答复

息烽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第69号建议的答复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视力保护色:
  • 索引号: 000014349/2024-1357168
  • 信息分类: 代表建议答复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息烽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第69号建议的答复

郑传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在南大街转盘增设公共厕所或指示牌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集体研究办理情况

(一)调度统筹情况。2024年4月15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干部职工会,明确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由法规科统筹,各科室具体负责,明确县级建议提案8月15日前全部办结,各责任科室根据实际情况,针对每一个建议或每一类建议拟定办理方案或细化办理措施。2024年5月8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第一次行政办公会,听取各责任科室汇报建议提案推进情况。2024年6月3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第十六次党组扩大会,党组书记、局长舒松同志亲自调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各责任科室严格落实“三到位”即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加快建议提案办理进度。

(二)现场调研情况。

2024年5月15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确定该处南大街转盘一小对面路口前行30米锦御天城小区有免费公厕开放。2024年6月15日息烽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与代表联系,告知代表该处情况,并听取代表意见后确定办理措施:因附近有公厕,为便于市民寻找,计划在合适位置增设公厕指示牌。

二、建议办理情况

根据前期现场调查和与代表商讨情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广告公司制作了公厕指示牌,已于2024年6月20日将指示牌安装在路口合适位置(安装图片附后)。

指示牌作为指导性标识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在此处增设公厕指示牌后,给周边市民带来很大的方便,解决了市民如厕问题。

2024年8月14日

注:“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网站声明|网站年报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