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彦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立业主委员会监管机制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社会基层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进成立业主委员会。目前,我县共有小区201个,无主管理的小区(楼栋)119个,主要以单位宿舍楼和步梯散楼栋组成,约占我县住宅小区的三分之二,共计户数约1.79万户,人口约4.47万人。受老旧小区业主参与意愿、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复杂等多重因素制约,我县大部分老旧小区(自建房)暂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成立后无法有效履行职责。据此,我县坚持“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原则,以永阳街道为主体,拟定了业主委员会三年发展计划。其中:2025年计划8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40个小区成立自管会;2026年计划5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37个小区成立自管会,2027年计划8个成立业主委员会,29个小区成立自管会。截至目前,已有3个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3个宿舍楼成立自管会。
二、指导业主委员会规范运行。按照《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压紧压实属地政府(街道)组织、管理小区业主委员会或自管会的职责任务,因地制宜,规范指导、组织县内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督促属地政府(街道)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日常运行监管,指导业主委员会定期组织向业主公开日常工作情况、公共收益、财务收支等相关信息,接受业主质询和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履职尽责,督促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开展物业工作。针对业主委员会履职不当、违规决策等行为,由属地政府(街道)牵头调查核实,依法依规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指导业主启动罢免程序。同时,定期组织业主委员会成员开展法律法规、财务管理、沟通技巧等知识培训,提升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履职能力,引导业主委员会依法依规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三、探索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根据我县住宅小区的实际情况,在多数住宅小区暂时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实际情况下,为切实做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社区物业服务品质。经群众申请和综合评估,我县探索在永阳街道开磷城D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关于“物业管理委员会由居民委员会、业主代表五人以上单数组成,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居民委员会代表担任,副主任由一名业主代表担任”相关规定,指导永阳街道云环居委会按程序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目前已完成居民意见收集,正在提出业委会成立申请。
四、引进专业化的物业服务管理。一是针对连片的独立楼栋,暂无法开展或开展物业管理困难的小区,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积极推动整体打包引入物业管理模式。以打包的方式委托一家物业企业服务,强化业主参与权,注重引进实力强品质好的物业企业,形成资源优势和规模效应盘活空间资源,降低物业服务成本,提升服务品质。二是通过对物业集中整治,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的监管,对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不到位等违规行为将纳入2025年信用考核体系,同时上报贵阳市住建局,进行平台排名公布。三是搭建“大平台”机制,推动物业服务精细化。鼓励无物业服务老旧小区引进物业服务企业安装智能化监控和门禁系统,建立健全物业监管机制,依托信息化服务平台,做到物业服务实时监管,物业服务在线评价,让社区物业管理更加便利化、智能化,有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社会基层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息烽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6日
注: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7日印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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