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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1205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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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0-2954099
  •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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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文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息烽县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12057号提案的答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俞蕾委员提出的关于《关于在城市建设中改变征收方式的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通过立法或规范性文件规定在工程项目开始前实施“模拟征收”(或称“预征收”)的问题

息烽县房屋征收工作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至于俞蕾委员提出在工程项目开始实施“模拟征收”(或称“预征收”)工作,需市级相关部门出台“模拟征收”(或称“预征收”)相关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

二、关于由区(市)县房屋征收部门按计划向区(市)县政府申请启动“模拟征收”(或称“预征收”)的问题 

因我县房屋征收部门没有按计划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启动 “模拟征收”(或称“预征收”)工作,现仍然执行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如启动项目房屋“模拟征收”(或称“预征收”)工作,需市及以上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模拟征收”(或称“预征收”)规范性文件,我县将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落实。

三、关于经过发布公告、调查登记、初次评估、方案征询等程序后,与被征收人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协议。签约率达到95%以上则正式启动项目征收。反之取消项目或者调整规划的问题

我县房屋征收工作是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及房屋征收程序开展征收工作。如通过发布公告、调查登记、初次评估、方案征询等程序后,与被征收人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协议。且签约率达到95%以上则正式启动项目征收,征收工作仍然难以开展。其主要原因:一是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之规定,征收程序不合法;二是如果按照模拟征收协议签订率达到95%才能启动征收的标准实施,则往往容易导致少数人不签约使征收项目中止,影响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城市的整体规划;三是如出现少数被征收人拒不签约导致征收工作无法进行的情况,会影响城市的整体发展。

2018年7月6日

注:“主动公开”。

(联系人:吴聂乐;联系电话:8772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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