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李健铭委员提出《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县校园食堂基本情况
我县供餐的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共计126所,为切实加强辖区内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学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县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辖区内的学校、幼托机构食堂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每年至少组织4次以上的专项检查,确保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安全。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抓好校园食品安全大检查。2015年以来,每年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各乡镇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春秋季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68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18台次,检查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412家次,食品销售经营户645家次。检查主要从四个方面开展:一是以学校或幼托机构食堂为重点,集中力量对开班的供餐的食堂进行全面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食品留样情况、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帐建立情况,对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要督促其立即整改。二是督促落实学校食堂“三个严禁”的要求,即“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三是以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强化日常监督巡查,严格核实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条件、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并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及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流动摊贩,不留死角、不存盲区,严把人员健康关、食品进货关、食品贮存关、加工制作关。四是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进行全项检查,并在学校食堂及经营单位醒目位置张贴《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通过《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反馈给学校或幼托机构食堂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并在学校食堂及经营单位醒目位置张贴《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督促其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对于校园周边的食品店,也认真对照《食品销售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开展了检查并公示。
(二)扎实抓好校园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一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县市场监管局与县教育局每年不定期联合开展学校校长、食堂管理人员以及学校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2015年以来共开展了6期培训935人次。二是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主题讲座。为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和引导师生培养养良好的饮食习惯、树立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2015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教育局在在各乡镇(社区)中心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主题讲座11期。三是针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
(三)扎实履行政府职责。为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要求,落实检查责任,严格执行检查网格化、责任化、规范化、痕迹化,坚决防止检查不到位和走过场。通过专项检查,有效促进了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进一步落实,加工操作环境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消除,食品安全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及其周边的食品安全进行跟踪检查,对要求整改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并将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建立“一户一档”,加强监管和指导,保障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再次感谢您对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建议。
2018年7月6日
注:“主动公开”。
(联系人:吴聂乐;联系电话:8772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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