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忠良、严进平、陈进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学校医务室配备专职医务人员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4月28日,县教育局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提案办理工作,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办理时限。并前后于6月6日、8月6日向该提案委员请示提案的办理要求,进一步明确委员的意图。7月24日,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就提案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全县中小学校卫生健康工作开展及校医配备运行情况
近年来,全县中小学校卫生健康工作在各级卫健部门、教育部门以及贵阳市学生健康发展中心的专业指导下,在县教育局和县卫健局(包括县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的通力配合下,师生员工卫生、健康安全基本得到保障,尤其是传染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全县教育系统教学秩序稳定。
一是依法充实学校卫生健康工作专业技术队伍。为保证卫生健康工作有序开展,全县中小学校要求配置健康教育副校(园)长56名,并建立学校卫生健康教育专家库,组建3个青少年近视防控专家宣讲团,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学生健康监测、常见病防治、心理健康教育等学校卫生工作的专业指导,有序推进中小学健康教育工作。2023年以来,健康教育副校(园)长到校开展近视防控知识、呼吸道感染性疾病防控、青春期健康教育等50余场次。二是定期组织急救、防疫、处理意外伤害、普及健康知识等方面的专题培训,提高兼职校医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2023年以来,共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健康教育培训6次,受益师生50000余人次。帮助学校师生了解健康知识,进一步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提高全县师生员工的健康意识。三是与其他部门协同强化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县教育局督促学校坚持晨午晚检、缺勤追踪、传染病症状监测日报告制度,每学期监测全县传染病症状师生员工20000余人次。县疾控中心每年都会定期安排专业人员指导学校进行消毒与通风管理,配齐消毒药品与器械,规范消毒。县卫健局定期开展流行性疾病、传染病防治培训。通过多措并举,基本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有效预防传染病疫情聚集暴发。
目前,全县中小学校校医配备有专职校医2名(息烽县第一中学、息烽县永靖小学各1名),兼职校医37名(学校兼职校医由属地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兼任)。专兼职校医均正常履职,所有兼职校医到校开展工作补助费全部发放到位。
经会商,初步计划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统筹协调为乌江复旦学校高中部、息烽县第一小学、息烽县云环小学等城关6所中小学各安排1名兼职校医,确保兼职校医充分发挥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卫生工作的积极作用。根据《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中小学校医配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息府办函〔2016〕94号)文件精神,兼职校医到校开展工作补助经费纳入年初报县财政的项目资金预算。
二、校医岗位的编制问题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校医配置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89号)文件中的配置标准“每所农村中小学原则上配备1名校医。学生规模达到1000人的配备2名校医,学生规模超过1000人的,每增加600名学生增配1名校医”进行测算(以2024年春季学期学校学生数为依据),我县中小学还需专职校医65名。详情如下:我县现有32所中小学学生规模为1000人以下,每校配1名专职校医,需32名;11所中小学学生规模为1000—1599人,每校配2名专职校医,需22名;4所中小学学生规模为1600人以上(一中3100人,共需校医4名,已有1名,还需3名;二中2270人,需校医3名;一小2534人,需校医3名;云环小学2388人,需校医3名),需12名校医。
目前,县委编办按全县教育系统师生比标准核定的事业编制数只能基本满足办学要求,无空编存在。如果县教育局从按师生比标准核定的现有教职工事业编制数中调整65人的编制用于招聘校医,这将无法满足正常的教育教学需求。
经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四部门反复研究,决定暂时维持现状,即县卫生健康局督促学校健康教育副校长、兼职校医继续发挥在学校卫生健康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同时,县教育局加强对学校的督促管理,使学校主动积极配合健康教育副校长以及兼职校医到校开展工作。等待以后编制空缺,再逐步落实学校配备专职校医工作。
三、校医职称的评聘问题
县教育局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县卫生健康局协同配合,对已招聘的有编制校医,纳入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管理,解决校医正常职称晋升及聘用问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要求履行相应职责,配合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做好对已招聘的有编制的校医的职称评聘工作,对于有编制的校医聘用,由学校自主开展岗位竞聘,然后将竞聘结果报人社部门备案。经四部门多次会办,明确解决专职校医职称评聘问题的办法:岗位聘用方面,学校专职校医考取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后向所在学校报备,学校制定教职工职称评聘方案时将校医与教师同等纳入方案参加竞聘;职称评审方面,学校根据本单位空岗情况进行人员推评,确定推评的申报人本人在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申报,申报材料经学校审核推荐后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系统逐级流转到对应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接收人员材料后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注:“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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