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财政厅 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25〕6号)文件精神,下拨我县2025年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083万元。为切实做到公开透明申报和审批项目,不断提高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效益,结合2024年自然资源局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重点,现将2025年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计划安排情况通知如下:
一、资金分配
从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拟聘生态护林员,资金分配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项目资金投向
2025年度生态护林员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083万元,根据文件要求,主要用于解决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不脱政策选聘生态护林员巡护森林资源补助发放,提高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收入,提升生态护林员保护生态环境及护林意识,构建和谐社会。
三、项目资金安排
资金使用必须坚持精准到村到人,切实使资金惠及补助对象。全部用于解决所聘用1083名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2025年森林资源管护补助费,并实行按月考核发放;原则上在2024年聘用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考核合格和愿意管护森林资源的继续续聘,不愿意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以重新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边缘易致贫户或突发严重困难户中重新选聘,原则上不超过2024年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数量;补助标准为800元/月人,半年绩效200元/人。
四、编制申报项目实施方案
本次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计划下达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达的资金计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特此通知。
附件:息烽县2025年生态护林员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计划分配表
2025年2月20日
附件
息烽县2025年生态护林员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计划分配表
序号 |
乡镇 |
人数(人) |
生态护林员资金分配合计(万元) |
备注 |
1 |
永靖镇 |
78 |
78 |
每人每月按800元发放管护费,每人半年发放200元绩效考核管护费。 |
2 |
永阳街道 |
7 |
7 | |
3 |
西山镇 |
115 |
115 | |
4 |
青山苗族乡 |
26 |
26 | |
5 |
石硐镇 |
139 |
139 | |
6 |
九庄镇 |
90 |
90 | |
7 |
鹿窝镇 |
137 |
137 | |
8 |
流长镇 |
157 |
157 | |
9 |
小寨坝镇 |
184 |
184 | |
10 |
养龙司镇 |
93 |
93 | |
11 |
温泉镇 |
57 |
57 | |
合计 |
1083 |
1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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