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硐镇:
你镇报送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的《项目申报建议书》,经中共息烽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评估论证后,于1月17日通过中共息烽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共计3个项目,涉及资金100万元。具体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规模等详见附件。
二、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扶领通〔2020〕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67号)、《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黔乡振发〔2022〕13号)、《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115号)、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黔财农〔2022〕126号)、《贵阳市贵安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筑财农〔2021〕50号)、贵阳市乡村振兴局 贵阳市农业农村局 贵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细》(筑乡振通〔2021〕3号)、《息烽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息财农〔2022〕3号)、《息烽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息乡振通〔2021〕10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报批
三、项目实施单位在接到批复文件后,立即抓好项目录入备案工作,及时将衔接资金项目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备案。
附件:息烽县民宗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安排项目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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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单位) |
村名 |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内容 |
资金来源 |
项目资金(万元) |
| 1 |
石硐镇 |
大洪村 |
石硐镇大洪村茶叶园区防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安排用于大洪村280亩茶叶园区建设防草、保水基础设施。主要工程量包含1.人工清理280亩枯枝、灌木、杂树,树高1m-3m,单价650元/亩;2.人工铺装防草布(尼龙布)42000㎡;单价4元/㎡。 |
黔财农〔2022〕252号 |
35.00 |
| 2 |
石硐镇 |
大洪村 |
石硐镇大洪村茶叶园区用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安排用于大洪村280亩茶叶园区建设用水管网基础设施。主要工程量包含园区管网铺设PE管、25管24920米,单价5.2元/米;PE管、75管5040米,单价30元/米;管材配件一项20000元。 |
黔财农〔2022〕252号 |
30.00 |
| 3 |
石硐镇 |
大洪村 |
2023年石硐镇债券投资石硐镇大洪村种植精品茶叶项目 |
安排用于债券投资石硐镇大洪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种植精品茶叶大洪村茶叶200亩。石硐镇大洪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每年12月前按照总投资资金的5%支付利息作为分红资金。石硐镇人民政府将所得利息80%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20%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合作3年,合作期满后退还债券投资本金至县财政局。 |
黔财农〔2022〕252号 |
35.00 |
| 合计 |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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