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居农房改造。紧紧围绕旅居建设认定标准,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及乡镇(街道),对拟发展旅居农房逐户开展摸底排查,结合实际情况,逐栋制定改造内容清单。委托监理机构做好旅居农房改造建设项目监理,保障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确保改造既达到旅居标准,又节约资金,实现市级专项补助资金作用最大化。
二、旅居农房安全鉴定。持续将本年度拟发展旅居的119栋农房纳入安全鉴定计划,通过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全面摸清旅居农房安全情况。加强鉴定过程管理,确保鉴定符合相关标准,鉴定结果真实有效。同时,若在鉴定过程中发现房屋不安全情况,要求专业机构提出房屋加固改造意见,待发展旅居主体对房屋进行加固改造后再次进行鉴定,确保所有旅居农房鉴定结果为安全住房。
三、旅居农房周边环境提升。在2024年已拆除330栋农村“空心房”基础上,2025年我县将继续实施农村“空心房”拆除215栋,争取项目及资金支持,市级已纳入2025年度农村“治房”目标任务。本年度将重点针对旅居农房周边废弃危旧房、废弃窝棚圈舍、残垣断壁等危及农村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农村“空心房”进行拆除,有效提升旅居农房周边环境和村容村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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