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重点认真“查”。以电动车销售场所为重点检查对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重点检查店内是否销售未经CCC认证、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是否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是否超出登记许可范围经营、维修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检查电动车销售经营户56户,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压实责任规范“管”。要求电动车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产品质量责任义务,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进销货台账,确保电动车及配件的来源可溯、去向可查。并督促经营者自查自纠、作出安全承诺,不得销售改装车、拼装车等违规电动车,一经发现销售超标电动车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查处。共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56份。
三是强化引导全面“宣”。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及电动自行车最新行业标准,引导经营者增强责任意识、诚信意识,依法依规销售电动车;规范好店内环境,加强自身安全隐患排查;严把质量关,确保电动车产品质量合格,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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