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深化整治行动检查,重点检查销售未经CCC认证、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尺寸限值、整车质量、蓄电池防篡改、车速限值、预留解除限速“后门”、过流保护、电机电池超标等不符合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截至目前,共计立案8件(7件销售未经认证的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内产品案,1件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紧密联动消防、公安交警大队、住建等部门,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相关问题联合检查,积极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开展联合检查7次,拖离、清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48辆,整改“进楼入户”问题隐患32处,整改“飞线充电”90处,处置违规停放253起,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55起。同时,联合县消防大队发放宣传资料8300余份,发送宣传提示信息9500余条,在省级媒体发表稿件7篇,针对电动自行车培训2800余人次,开展入户宣传6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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