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拟对2年以上(含2年)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9月9日—2025年9月15日)。
在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息烽县民政局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的,我局将依法定程序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联系人:李松,联系电话:0851-87730498。
特此公告。
附件:息烽县2年以上(含2年)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名单
息烽县民政局
2025年9月9日
附件
息烽县2年以上(含2年)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拟撤销登记原因 |
1 |
息烽县美丽时光社会工作服务社 |
52520122MJY173738Y |
连续3年未参加年检 |
2 |
息烽县石硐镇敬老院 |
52520122MJR840358G |
连续3年未参加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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