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21年4月9日至11日,贵阳市审计局对贵阳市人民政府驻武汉办事处2019年至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贵阳市委、市政府派出的综合办事机构,在贵阳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归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武汉办事处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9年至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收支基本符合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武汉办事处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建立了与财务收支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各项制度执行基本有效。经对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固定资产进行审核、盘点,账实相符。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存量资金、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20334.99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武汉办事处滚存结余资金278,030.73元,其中财政拨款结余257695.74元,其他结余20334.99元。经核实,以前年度其他资金结余11779.66元属于已结余两年以上且不再需要支付的存量资金。
(二)往来科目长期挂账清算不及时。
审计发现,截至2020年底其他应付款借方挂账数101407.84元,主要涉及1名已调任人员未及时清算的公积金62489.95元、职业年金36817.78元等;贷方挂账数79571.03元,如代扣聘用人员的社保款42697.48元,代扣1名已调任人员的社保款2111.10元、个税5017.08元等;其他应收款挂账10920.48元,系垫付1名已离职人员社保款10920.48元。经审计核实,武汉办采取办事处代扣,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代缴的模式,通过往来科目核算的职工代扣社保、公积金存在计缴双方基数不一致、结算不及时、冲账金额与挂账金额口径不一致等情况,导致出现余额。
四、审计(调查)处理意见及建议
武汉办事处应加强《政府会计制度》的学习,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管理,尽快处理因人员变动、核算制度变更等导致的会计核算问题,确保会计信息质量。同时加强与上级单位沟通协调,及时处理好社保、公积金计缴基数不一致的问题,避免长期挂账。
五、被审计(调查)单位的整改情况。
武汉办事处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贵阳市审计局。
贵阳市审计局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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