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息烽县两岔河水库工程建设需要,将对水库建设征地红线范围内坟墓进行迁移,息烽县两岔河水库建设征地红线范围,涉及息烽县永靖镇、小寨坝镇和西山镇3个乡镇6个村16个村民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一)水库淹没区迁坟范围
息烽县两岔河水库淹没区按20年一遇洪水回水淹没线下(911米高程及以下)区域,涉及永靖镇马当田村凤凰山、茶一、茶二和茶三组;小寨坝镇盘脚营村下大土和潮水坝组;小寨坝镇潮水村蔡家寨组和水流洞组;西山镇鹿窝村尾鲊组(含石灰窑、犀牛井)、送井田组、通树湾组、前寨组和中心组;西山镇金星村煤幺冲组和西山镇林丰村葫芦水组。
(二)枢纽工程区迁坟范围
根据审定的息烽县两岔河水库枢纽工程区征地红线范围,涉及小寨坝镇盘脚营村下大土组和石宝林(马渡河)组,小寨坝镇潮水村蔡家寨组和水流洞组。
(三)交通复建工程迁坟范围
根据审定的息烽县两岔河水库交通复建工程征地红线范围图,X163县道复建涉及西山镇鹿窝村犀牛井-仙人桥-前寨一带,C407通村公路涉及仙人桥-送井田一带,C404通村公路复建涉及仙人桥-尾鲊-石灰窑一带。
(四)移民集中安置区迁坟范围
根据审定的息烽县两岔河水库移民集中安置区红线范围(马家田安置点和石灰窑安置点),涉及西山镇鹿窝村马家田、尾鲊至石灰窑一带。
二、迁坟方式:坟主自行迁移,迁移地点自行选择。
三、迁坟补偿:迁坟补偿标准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两岔河水库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息府办发〔2024〕1号)文件执行。
四、迁坟要求:
请在以上范围内涉及坟墓的坟主,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分别到息烽县永靖镇人民政府、小寨坝镇人民政府以及西山镇人民政府对区域内的坟墓进行认领,并办理坟墓补偿相关手续后对涉及坟墓自行迁移。
逾期无人认领的坟墓,将按无主坟处理,由当地政府统一迁移。
特此公告。
永靖镇联系人:刘朝举,联系电话:87721347
小寨坝镇联系人:郑守位,联系电话:87762321
西山镇联系人:杨秀峰,联系电话:87620088
息烽县两岔河水库工程建设协调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