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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三个“带头”措施 助力医疗废物垃圾分类高质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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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3-320473
  • 信息分类: 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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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三个“带头”措施 助力医疗废物垃圾分类高质量推进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水平,实现医疗废物处置无害化、减量化、科学化,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采取三个“带头”措施,推进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助力垃圾分类高质量推进。

一、规范培训带头学。一是执法人员带头学,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等相关要求,做到执法必懂法、执法必守法、执法必普法;二是组织医疗机构人员学。通过聘请专业老师集中授课培训、现场督导面对面培训、新进管理人员及时接受上岗前培训等方式,让所有管理人员掌握医疗废物收集、分类、投放、暂存、转运、处置等知识。

二、源头管理带头治。一是规范管理制度。督促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管理、暂存、转运、应急管理等相关制度,避免医疗废物造成危害,切实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二是规范处理流程。督促医疗机构从产生医疗废弃物的科室分类收集、包装、称重、交接、集中暂存,再到交给有资质的贵阳市城投公司集中处置。严格实施条码管理,分类处置全程可追溯,做到源头不漏、称重不掉、运送不洒。

三、执法监督带头严。对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或者运送车辆未在指定地点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等行为依法进行监管和处罚。

两年来,全县医疗机构共规范收集处置医疗废物约290吨,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处理协议签约率100%,规范收集率100%,规范处置率100%,未发生因医疗废物处置管理不到位而导致的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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