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托育政策宣传。对招收有3岁以下幼儿的民办幼儿园、早教机构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基本情况,宣传国家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
二是开展“医育结合”服务。鼓励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开展托育服务,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在婴幼儿膳食营养、生长发育、疾病防控、保育照护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三是积极争取补助资金。2022年—2023年,息烽县从省级争取到101万元托育服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托育机构房屋改造、基本设施配置、场地租赁等支出。2023年10月18日,县卫生健康局已将省级托育补助资金101万元发放到各托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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