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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自然资源局对冯玖容违法占用集体土地进行处罚 (息自然资土处罚〔20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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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2-2336706
  • 信息分类: 处罚强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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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息烽县自然资源局对冯玖容违法占用集体土地进行处罚 (息自然资土处罚〔2022〕5号)

冯玖容于2020年5月,违法占用息烽县养龙司镇坝上村、温泉镇尹庵村集体土地修建农家乐餐饮场所项目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法没收冯玖容违法占用息烽县养龙司镇坝上村、温泉镇尹庵村土地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每平方米人民币100元的罚款。

我局已于2022年6月10日制作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息自然资土处罚〔2022〕5号),该案正在按法定程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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