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玖容于2020年5月,违法占用息烽县养龙司镇坝上村、温泉镇尹庵村集体土地修建农家乐餐饮场所项目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法没收冯玖容违法占用息烽县养龙司镇坝上村、温泉镇尹庵村土地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每平方米人民币100元的罚款。
我局已于2022年6月10日制作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息自然资土处罚〔2022〕5号),该案正在按法定程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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