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树牢安全管理意识。不断强化特殊药品及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意识,要求各单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绷紧安全管理的“弦”,对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对特殊药品及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在购、销、存、运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不断强化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强化执法监管,筑牢禁毒安全防线。在加强特殊药品涉药单位监督管理的同时,将辖区零售药店、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等单位经营使用的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作为重点监管品种,日常监管中加强此类药品的监督管理,要求各单位在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严格数量管控,每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同时做好购药人员身份证等信息的收集登记,确保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向可追溯,严防流入非法渠道。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06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98家次,检查医疗机构6家次,暂未发现问题。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凝聚禁毒工作合力。在主动开展禁毒相关工作的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联合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开展专项检查,通过联合执法的强力震慑作用,进一步强化了企业的责任意识,有效杜绝了特殊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和流弊事件的发生,确保特殊药品“管得住、用得上”,部门之间也进一步凝聚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目前共开展联合检查1次,对我县2家医疗机构特殊药品使用情况开展检查,暂未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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