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及其实施意见的要求,依法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执法检查合法、公正、高效,财政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2024年11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管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 0851-87721549 主办单位:息烽县融媒体中心 0851-87723132 地址:息烽县坪上工业园区电商营运中心7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