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息烽县2019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使用土地的请示》(筑府报〔2019〕3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对不符合建设用地审批要求的2、3、4号地块予以核减,核减面积3.8575公顷(耕地2.9382公顷、林地0.6096公顷、其他农用地0.3097公顷)。原则同意核减后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将息烽县永靖镇马当田村、坪上村、梨安村的集体农用地28.7414公顷(耕地20.8455公顷、园地0.2828公顷、林地4.8016公顷、其他农用地2.811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6592公顷、未利用地2.4242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1.8248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31.1656公顷。
二、你市要督促息烽县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土地征收批后实施程序,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土地征收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报批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你市要加强土地供应管理,按照批准的建设用地规模和用途,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对于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四、你市要督促息烽县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按照补充耕地方案和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和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五、息烽县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征收、供应和利用等各项备案工作。
2019年3月27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武汉局,财政部驻贵州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省税务局。息烽县人民政府,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息烽县自然资源局。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3月28日,共印18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