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执行公开

息烽县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娘子庄园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专项社会实践基地)的批复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视力保护色:
  • 索引号: 000014349/2022-829334
  • 信息分类: 执行公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息烽县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娘子庄园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专项社会实践基地)的批复

贵州浙黔煜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悉你公司报来关于申请设立娘子庄园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专项社会实践基地)的报告后,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党办函〔2021〕6号)、《关于印发<贵阳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筑教发〔2018〕26号)及《贵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调整贵阳市中学生社会实践相关费用的通知》(筑教办发(基)〔2016〕146号)等文件要求,息烽县教育局审核了你们的申请报告和有关资料,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实地查看评估,基本符合举办条件。经局党委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贵州浙黔煜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县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名称为“娘子庄园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专项社会实践基地)”。

二、基地挂牌后,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配置安全工作人员,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为参训学生购买好商业保险。

三、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相关费用严格参照《贵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调整贵阳市中学生社会实践相关费用的通知》(筑教办发(基)〔2016〕146号)执行,严禁超收。实践基地要注重社会效益,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费用。

四、基地实行年度考核、三年复审的制度,定期对基地的办学条件和开展教育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凡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违背教育目标、达不到教育要求,或自愿申请取消资格的,予以摘牌处理,取消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教育的资格。


    

                                                  2022年3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网站声明|网站年报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