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息烽县工业产品生产单位和销售单位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扎实推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75号令)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76号令)有效实施。落地见效,2023年6月20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组织辖区内38家企业召开了工业产品“两个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贯培训会。
会上,我局对《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就“两个《规定》”出台的背景意义、适用范围、具体条款释义等内容进行全面解读。围绕如何督促生产和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参会人员结合实际就如何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行了讨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工业产品“两个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宣贯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把好产品质量的源头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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