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1.法律援助:一是应援尽援。共受理民事法律援助5件。接待法律援助咨询72人次。二是全面实施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共受理指派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3件。三是协调律师参与法院、检察院值班工作,提供法律帮助35人次(检察院5人,法院30人)。
2.公共法律服务: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运转有序。为方便快捷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每天专人负责接待群众咨询和服务指引,每周一、周三、周五安排法律工作者在中心坐班解答群众咨询。8月,中心共接待解答法律咨询67人次,引导群众民事法律援助申请5件,引导群众办理公证57件。村(居)律师顾问零距离服务,村(居)法律顾问切实履责,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8月份,法律顾问解答法律咨询71人/次、提供法律意见24条,协助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0件,开展法治宣传90余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5件。
(二)法律顾问室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印发《息烽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认真指导决策单位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研究和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二是强化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管理和运用,确保规范运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实际工作中存在无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聘而不用”“顾而不问”等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工作的工作提示》,建立《息烽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明确法律顾问聘任、管理、考核及使用等负责制度。通过各部门通力协作机制,共同做好法律顾问管理使用工作。8月,法律顾问为全县党政机关开展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50件、其他事务法律审查11件,参与处理重大突发事件、风险防范、化解矛盾纠纷10件、对执法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核1件、参与行政复议案件0件、参与行政诉讼案件数0件,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工作的作用。三是依法依规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同及县委、县政府重要文件、文稿等各类文书合法性审查工作。8月,共接到合法性审查2件,其中重大行政决策1件,其他类1件,均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或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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