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认真履职,从指导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充实调解员队伍、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方面发力,发挥人民调解预防化解矛盾“第一道防线”作用,推进诉源治理创新开展,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
一是健全组织夯实调解阵地。以乡(镇、街道)、村(居)为单位,指导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组织,整合乡镇平安办、司法所、村(居)干部、村(居)法律顾问等资源力量,加强乡(镇、街道)、村(居)平台建设,截至目前,我县建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9个,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11个,村(居)调解委员会179个,实现乡(镇、街道)、村(居)调解组织全覆盖,确保村村有调解组织,矛盾纠纷就地调解,矛盾纠纷调解的成功率大大提升。
二是充实人员建强调解队伍。积极选聘培养专职调解员,充实调解队伍,从2022年开始分批次将全县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按比例纳入2022年至2025年进行选聘配备,截至目前,已完成52名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推荐、考察、公示,将于4月聘用配备到位开展工作。加强对息烽县为民民商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工作,2023年为民民商人民调解委员会再添力量,17名调解员上岗,通过不断提升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增强调解员职业道德,有效提升了矛盾调解质量,使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2023年,民调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县法院推送案件341件,调解成功245件。
三是加强培训提升调解能力。为有序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采取分散培训、集中培训、线上培训等不同形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调解技巧、法律法规等的培训,有效提升了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2023年,我局拟采取集中培训和乡(镇、街道)培训的方式,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每季度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1次,每月到村(社区)指导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1次,县局集中组织开展培训1次以上。通过培训切实提升人民调解员的理论功底和实战能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目前,全县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731名。2023年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338次,调解纠纷480件(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139件,民商调解委员会341件),调解成功373(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128件,民商调委会调解245件),调解成功率达7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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