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产生。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不断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净化执法队伍,截至目前,已申领、换发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732个;持续做好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根据2024年行政执法培训工作要求,按照分级分类培训要求,采取集中培训、部门自行组织培训等方式,对行政执法人员分类开展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60学时,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二是依法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有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以落实“两降一保”为抓手,全面推进行政复议工作。2024年以来,全县复议共计收案10件,其中依法受理9件、不予受理1件。办结10件,办结率100%,出具行政复议决定书9份,行政复议调解书1份,通过行政复议,有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三是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有效减少行政诉讼。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打开诉源治理的新格局,2023年3月我县率先挂牌成立了息烽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设立驻“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法官工作站,在县委依法治县办全面统筹下,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发挥专业职能,各乡(镇、街道)发挥主责主业职能,共同发力化解县域内行政争议。截至目前,息烽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共收到人民法院、行政复议机构委托协调化解行政争议案件4件,2023年未化解结案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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