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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享受就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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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根据《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民营经济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享受就业优惠政策的通知》(筑人社通〔2019〕132号)文件,民营经济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奖励优惠政策。

二、优惠政策

(一)社会保险补贴

民营经济组织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范围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为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当月起的12个月。

(二)吸纳就业奖励

民营经济组织每吸纳1名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予8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申领程序

(一)申领资料

1.民营经济组织申领社会保险补贴,需提供如下材料:

(1)息烽县民营经济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享受优惠政策申领表;

(2)息烽县民营经济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台账;

(3)民营经济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被吸纳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

(6)被吸纳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7)劳动合同复印件;

(8)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复印件;

注: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民营经济组织申领吸纳就业奖励,需提供如下材料:

(1)息烽县民营经济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享受优惠政策申领表;

(2)息烽县民营经济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台账;

(3)民营经济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被吸纳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

(6)被吸纳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7)被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包含登记失业页);

(8)劳动合同复印件;

(9)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复印件;

注: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审核程序

1.各乡镇、新华社区人社中心根据申领种类,对照申领条件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各乡镇、新华社区人社中心报镇党委会或镇长办公会研究。

3.过会后,各乡镇、新华社区人社中心根据会议研究结果,将会议纪要和息烽县民营经济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台账、息烽县民营经济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台账报县就业局审核备案后,按程序发放资金。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民营经济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享受就业优惠政策的通知》(筑人社通〔2019〕132号)文件进行审核。

2.每月20日前报送民营经济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享受优惠政策台账到县就业局,高校毕业生享受优惠政策台账需报送纸质档(盖章件)和电子档。

3.做好档案资料收集归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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